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连续三年开展“学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19 14:30:15


    近期,河南省漯河市郾城法院连续三年开展了“学习月”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学习积极性,推进了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提升了干警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采访时说:“现在我经常能做到的是读书,读书已成了我生活的方式。读书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让人得到智慧启发,让人滋养浩然正气。”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小组、办公室,组织和带动广大干警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部门干警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了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改进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进行了车辆驾驶专题培训,随机抽取14名法官轮流授课,把着眼点放在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上,观看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的工作报告后,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张立勇院长的讲话铿锵有力,引起与会代表的共鸣,赢得了5次热烈掌声。该院干警切实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丰富学习内容。这次学习活动的内容包括第十二次全国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求是》文章、《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道德情操论》,观看了杨宗华老师的《选择比努力更重要》等,内容丰富,新颖实用。

    日前,该院对40周岁以下39名干警进行了“学习月”理论及业务学习进行测试,并从中评选出10名优秀书记员给予奖励,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干警晋级、晋升的依据,为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文章出处:新华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