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学习、理解、掌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郾城区法院采取部门组织学与干警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是各部门和干警高度重视这次学习活动,部门负责人抽出时间组织干警学习,并督促干警认真自学。既要通读原文,熟悉有关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又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找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结合点。通过学习提高认识,促进工作。学习结束后,对干警学习情况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作为人事机构改革中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