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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区法院宽严相济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2-22 11:19:09


    近日,郾城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经过辩护人的劝导,前后历经五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附带民事原告得到满意赔偿并予以撤诉。据此,法院对被告人李志颖、李京华二人均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的处罚。二被告人均认罪服法,表示不予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13日晚上,被告人李志颖因在KTV与被害人李科伟碰酒时发生口角,遂指使被告人李京华殴打李科伟,在撕打过程中李京华持刀将李科伟扎成轻伤。事发后,被害人及其家属情绪非常激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20万元。

    对待此类案件,简单的一判了之,可能使民事赔偿的判决难以执行,被害人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也无法得到及时修复,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鉴于辩护人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当中的独立和特殊地位,承办法官借助辩护人独有的与双方当事人近距离、易沟通的优势,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原则和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本案辩护人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和疏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场愈演愈烈的矛盾得到了彻底地化解。

    该案只是郾城法院巧借辩护人化解案件矛盾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郾城法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0件,均予以调撤,调撤率100%。其中辩护人参与调撤的案件16件。所有调撤案件均未出现当事人上诉、上访现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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