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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区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制度经常化

  发布时间:2012-12-11 15:27:37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明确承办部门,加强督查,确保按时、优质办理好,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据悉,该院2012年共邀请在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110人(次)旁听了60件案件的审理,还邀请了58名代表,9次到法院视察工作。同时,该院把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环节,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当面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注重联络。该院制定了《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在政工科内设了人大代表联络室,指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今年以来该院针对社会上关注的人民法院审判作风、纪律作风等问题,聘请了1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通过他们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为了增强司法透明度,区法院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来法院旁听庭审和视察工作。凡是具有重大影响、社会及人大代表关注等重大案件,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使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旁听案件庭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注重汇报。该院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除了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外,还做到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专项工作随时汇报,人事任免事先报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衔接。对院重大改革举措事先征求人大常委会意见,对代表的议案及时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坚持每月向人大通报法院工作情况,按时报送《人大代表联络通讯》、《法院信息》和法院内刊。

    三是注重走访。院领导结合办案,经常走访代表,听取和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今年,郾城法院还借助开展“访万企、进万村”活动的有利时机,多次深入到各乡镇基层代表所在村,和代表面对面的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是注重质询。工作中,该院积极主动接受质询。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登记备案,根据所涉及的问题,由各分管院长督办,落实承办人,定人包案,实行署名答复和报告制度,在代表与法院之间建立“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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