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农村民生大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充分认识到妥善审理和执行好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该项活动作为解决民生问题和维护当前社会稳定的主要工作来抓。为加强领导,该院成立“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组织上保证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该院严格落实活动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对案件排查、案件办理、长效机制建设等环节明确要求,细化责任,使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同时迅速动员,层层发动,将上级法院要求传达到每位干警,确保全员参与。活动中,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工作,争取党委和人大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同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纠纷。
三是简化诉讼程序,开展司法救助。对进城务工人员诉讼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原则,根据每个案件不同情况,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捷、高效的优势,缩短办案时间,提高诉讼效率,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切实给予救助,实行诉讼费用减免缓,确保进城务工人员打得起官司。
四是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该院加大问责力度,对活动中排查不全面、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查处;对案件办理不及时、工作疲沓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活动办结合业务庭分工对活动开展情况全程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暗访。对排查案件情况要重点抽查,对案件排查不全面的要定期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