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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坚持“四个原则”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2-05-24 08:12:4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会议精神,努力使法院干警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坚持“四个原则”确保此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原则。该院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干警,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是坚持正面引导,分类施教原则。把正面教育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调动、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激情、服务热情和为民感情。

    三是坚持依靠群众,开门教育原则。邀请各界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让群众看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感受到人民法院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是坚持注重实践,务求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少而精地组织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法院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政治水平得到新提高。(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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