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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提升司法效能 杜绝超审限案件

  发布时间:2012-05-21 16:00:27


    漯河市郾城区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审限管理,大力提升司法效率。今年以来,该院刑事案件全部在30日内审结,五成以上民商事案件平均审限为40日,无一起案件超审限。

    郾城区法院注重在审判工作中培养全体法官的审限意识,积极探索提高审判效率的有效途径。该院出台《案件归档和信息录入办法》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案件的信息录入、报结、归档期限等进行了详细规定,通过审判综合管理软件黄灯预警、红灯警告等方式,提前提示案件的审(执)期限,加大了对案件审限的监督和管理。

    积极开展“清理超审限案件”活动,对超过6个月未结案件逐件登记,认真评查,查找原因。凡发现不符合法定中止、终结和延审条件的案件,坚持按差错案件处理,限期结案。同时,奖优罚劣,对审限意识不强,办理超审限案件的少数审判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查,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个人及部门相应的绩效分值。对审限已超4个月的未结案件,由审监庭向承办人发出催办通知单,敦促限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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