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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孟庙法庭“三调联动”初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9-10-19 10:03:21


    2009年10月15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孟庙法庭法官驱车两小时来到该区李集乡密桥村村委会,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庭前调解。与以往调解不同的是,此次调解的参加人除了法官以外,还有该乡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乡人民调解员及该村村委会主任。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沟通及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是该庭试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以来运用该机制解决纠纷的又一个成功案例。

    为了能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力争把各类民事纠纷消灭在基层,郾城区法院孟庙法庭充分发挥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在办案过程中试行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机制,即与辖区乡镇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办、各村委会挂上钩,设立“联动点”,选聘“联动员”,采取“诉前重分流、诉中重协助”的原则,实现案件的全程对接联动。在来访立案环节,根据纠纷性质、请求目的及当事人情绪等因素,对适合由村委会、乡镇调解委员会人民(行政)调解而又未经人民(行政)调解等途径先行处理的简易纠纷,建议当事人暂缓立案,告知当事人人民(行政)调解的快捷性、便民性、惠民性特点,当事人同意先选择人民(行政)调解的,法官及时与案发地乡镇、村委会的“联动员”联系,引导当事人与“联动员”接上头。在诉讼过程中,在给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手续时,同时及时与该乡镇“联动员”联系,了解案情及前期人民(行政)调解情况,对需要再次调解的,邀请案发地“联动员”参与调解,从而可以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做当事人的工作,更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

    自2009年6月该庭试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来,共引导当事人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组织先行处理的纠纷达22起,诉中邀请“联动员”联调结案3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平均结案周期仅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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