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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借行政和解 促官民和谐

  发布时间:2011-12-22 16:15:35


    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不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创新行政审判机制,以行政协调和解等方法化解官民纠纷案件。近年来,郾城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加大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力度,以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原则上,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地解决了纠纷。

    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对采取行政协调措施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权益的,不予行政协调。

    二是运用圆桌式审判方式,摆正官民在诉讼中的地位,消除官民间的对立情绪。

    三是推行行政争议诉前协调机制。立案前,组织原、被告双方坐在一起,原告陈述诉求与理由,行政机关人员端正主体认识,放下架子,平等协商。积极引导当事人查阅有关法律规定,促其正确权衡诉讼利弊,力争做到利益最大化,纷争影响最小化和官民和谐真实化。

    四是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该院行政庭积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业务指导,帮助行政执法人员掌握执法环节的实施要点和规范要求。同时,针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的瑕疵,发送司法建议书,促进行政机关加以纠正,提升执法水平,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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