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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五项机制”创新审判管理

发布时间:2011-12-22 16:14:44


    为了提高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岗位目标量化绩效考核,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化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注重加强案件节点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式监督,加强审判环节运行态势分析,对办案进度实行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制度,使审判流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坚持每案必评查,每月必考核,对被通报的办案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制度,实現案件质量检查的经常化、实效化。

    三、完善改判、发回重升案件介入调查机制。各业务庭应将改判、发回重升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依据逐案写出书面材料送院纪检组、监察室备案,对所有改判、发回重升案件要逐一评查,发现违法乱纪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倒查相关人员责任,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严格裁判文书预检纠错机制。各业务庭庭长对本庭所承办案件、指导庭对法庭报送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院领导对分管业务庭的所办案件要求写出审理报告,提交审委会研究讨论,对每一份待宣判和送达的裁判文书在用印前进行审核,把事后纠错改为事先把关,切实将法律文书中错漏现象杜绝在送达之前。

    五、创新审判绩效评估机制。充分依托审判绩效评估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价各业务庭的审判绩效工作及每一位法官的思想素质和司法能力,建立切实可效的结果转化制度,在选人用人、晋职晋级、评先创优、立功受奖、年度考核等方面充分体现并切实运用审判管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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