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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三节课” 当事人听了都说好

  发布时间:2011-12-12 08:20:59


    为了能促进调解,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参加诉讼,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的法官在处理案件前,都会给当事人上好三节课,即心里课、法律课、经济课,感受过这“三节课”的当事人,对法官的办案技巧,都会由衷地说:好。截至目前,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同比大幅上升,已达75%。  

    亲情启迪,上好“心理课”。针对辖区民商事案件大多发生在农村,相当部分老百姓往往是在无奈之下,才到法院寻求法律保护的情况,该院要求法官首先要从感情上理解老百姓,对待当事人热情接待、亲切问候、认真倾听、了解疾苦、细心安慰、耐心解疑,注重以情感人、以情动人,拉近法官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使当事人感受到案件承办人是平易近人、可以信赖的法官,都能把法官当成“自己人”,为调解打好感情基础。

    以案讲法,上好“法律课”。由于有的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伦理道德观念较差,诉讼中,固执己见,情理疏导很难。法官就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加强情感沟通,实行换位思考,从伦理、人情、法律等多角度向当事人分析案情,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庭前释法工作,引导当事人明确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使其认识到自己站的位置,明了事理,帮助当事人平复情绪,冷静选择最佳诉讼方式,促进了调解的可行性。

    释明风险,上好“经济课”。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在掌握具体案件事实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指明当事人在纠纷中各自可能存在的过错,引导当事人明白由此依法应承担的相应民事责任,进而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诉讼的风险责任,做到心里“有数”。然后,法官进一步摆明判决和调解的程序规定,释明利弊,让当事人自己算好相关的经济帐,权衡利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同时,法官还注重了解掌握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往事,打好“亲情牌”、“朋友牌”,注重用亲情、友情的亲和力感动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讲清情理关系,唤醒他们的情感线,然后趁机引据说理,使双方当事人情理共融,握手言和,消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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