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能够真正落到实处,郾城区法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狠抓落实,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明显提高,违法干扰办案的情况明显减少。
高度重视,部署落实。该院召开全体干警会部署贯彻落实,要求全体干警认清形势,强化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公平正义观念,增强反腐倡廉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廉政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切实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杜绝干警利用职务便利干扰办案。
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强干警对纪律条规的学习,使广大干警时刻铭记职业操守,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干警 “有权不忘责任大,执法常怀公平心”,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力求解决当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问题。
有的放矢,强化监督。抓住“四点”监督:一是抓住重点,即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案件;二是关注热点,即热点岗位、热点人员、热点案件;三是消除盲点,不留死角,即加强对一般部门、一般岗位中日益成为热点的人和事的关注;四是解决难点,重点解决在执行党纪条规和各项制度中存在的执行不力、打折扣等难点问题。
完善机制,构建制度。健全了“干警廉政档案制度”,实行一人一档,为考核干警廉政情况提供依据;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等,加大制度的推行与落实力度,严防制度缺位和失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凡发现违法干扰办案的现象,一律严肃查处;建立健全了“错案追究责任制”,确立了承办人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机制。
明确责任,力求落实。重点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将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评一票否决项目。只要干警触犯了廉政纪律,就取消其个人及庭室科队的评先、评优资格。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院长对班子成员、主管院领导对各庭室科队、各庭室科队对干警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并明确了领导者的连带责任和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