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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他人信用卡 取款获刑还罚金

  发布时间:2011-08-03 17:53:49


    见钱眼开的小夫妻林倩和杨军,拾到他人钱包后并试出密码,疯狂从卡中取出现金。警方经过技术侦查,最终将林倩和杨军抓捕归案。8月3日,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林倩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杨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1年元月5日晚23时许,张琳带领小孩在夜市摊上吃完饭,不慎将钱包遗忘在夜市摊处。林倩拾得钱包后同其丈夫杨军到附近中国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试出密码。次日凌晨,林倩和杨军夫妻二人到自动取款机处,取款12500元,后二人到另一自动取款机处,取款7500元。当天上午9时许,二人又先后两次到银行柜台处取款5000元和1500元。以上共计26500元。自以为人不知鬼不觉,做的天衣无缝的小两口在短短一个月内,还是被警方缉拿归案。

    法庭上,林倩和杨军夫妻二人后悔莫及,说他们是一时鬼迷心窍,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法院认为,林倩和杨军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数额较大,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但鉴于二人主动交代认罪,并积极退缴了全部赃款,遂酌情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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