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郾城区法院四项措施力求均衡结案

  发布时间:2011-07-07 16:52:00


    2011年,在上级审判质效考评办的领导下,院党组积极采取措施力求均衡结案。至上半年,郾城区法院的结案率为79.46%,大大超过全省基层法院平均结案率71.33%。郾城区法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均衡结案理念,打破习惯模式。院党组决定,打破年初松年终紧“突击”结案习惯模式,结案率从年初抓起,加快办案节奏,注重均衡结案。

    二、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分析和督促。每月将全院业务部门的收结案情况列表通报,对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既要领导掌握情况,也要向各业务部门通报情况,责令结案率偏低的部门,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分管领导加强跟踪督促。

    三、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的司法资源。全力推动诉前调解、社会法庭、人民陪审员等工作,达到能动司法的目的。    

    四、统筹兼顾,确保调解率。正确处理结案率和调解率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矛盾尖锐和重大案件,以调解为主,避免矛盾激化而形成上访案件。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