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行工作的实际,郾城法院把隐匿、转移或低价处分财产、外出躲债、假离婚、假析产、假诉讼、假破产、通过企业分立、改制或关联企业逃避债务、利用执行和解规避执行、利用特殊身份或社会背景对抗执行、以暴力方式对抗执行等9种规避执行行为作为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整治重点,确定了11项反规避执行措施,强力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的开展。
11项措施是:严格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电报制度;完善财产查询制度;建立财产举报奖励制度;依法实施强制审计;限制其高消费;公布拒执人员“黑名单”;依法采取罚款措施;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和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