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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区法院多措并举强化公车治理

  发布时间:2011-06-09 16:42:57


    为切实加强公车治理,郾城区法院在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上狠下功夫,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规模,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完善出车签批制度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杜绝了违规使用公车现象的发生,公车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在保证正常公务用车的前提下,严格核定各业务庭室执法执勤配车数量,从严控制一般公务用车购置,严禁未经审批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超标准使用公车,严禁接受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对象赠送、无偿使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

    二是实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对本院各部门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每年核查登记一次,填写《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经院纪检监察部门核对及院领导审批后在本院显要位置予以公示,接受干警和群众的举报、监督。

    三是推行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根据司法工作实际需要,核定各业务部门公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严禁超编、超标配车。建立完善公车出车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派车程序,严禁违规用车。全面推行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控制用车费用。节假日公车一律封存,严禁违规用车。

    四是严肃查纠违纪违规。建立由纪检监察、政工、行管、法警等部门参加的公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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