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该院节能降耗工作管理,更好地为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服务,以五项措施加强用电管理,厉行节约,该院用电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一、明确用电管理责任,对用电部门实行两级管理,明确行政管理科与各部门的责任,每月对各部门用电量进行公示。
二、严格规范用电范围,提倡在自然采光条件下办公,各单位空调温度夏季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等。
三、加强用电管理,指定专人管理各部门的用电设备,并对楼道内、审判庭等公共用电部分的用电设备进行了定时开关。
四、狠抓落实,行政管理科采取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非工作时间用电的巡查,严厉查处长明灯等违规用电行为,坚持杜绝浪费用电。
五、建立健全奖罚制度,以各部门2010年用电数为基数,2011年各部门用电数每超1℃电罚0.3元,节约1℃电奖0.3元。对违规用电的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