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以“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审判管理年活动,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案件评查工作。
一、成立“万起案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案件评查小组,刑事、行政案件评查组、民事案件评查组、执行案件、案件综合评查组。
二、集中重点评查五类案件。一是所有进京、去省上访案件;二是未办结的领导批示案件;三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未结案件;四是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五是长期未结案件。今年该院重点集中评查案件不少于100件。对于查出的超审理、执行期限的案件、发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及所清理案件要全部填写案件清单上报。长期未结案件责令限期办结。
三、严格评查内容。该院主要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适当、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办案作风是否端正、办案效果是否良好等进行全面审查,查明案件存在问题,查清过错责任,认定上访人或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是否合理。
四、加强责任追究。参照案件评查计分标准,应按照质量问题的大小将卷宗评出轻微瑕疵、一般瑕疵、重大瑕疵。案件评查得分低于60分的,为重大瑕疵;低于90分高于60分(含60分)的,为一般瑕疵;高于90分(含90分)的,为轻微瑕疵。评查要逐案填写评查登记表,撰写评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经评查案件没有严重问题的,评查报告可以简写。评查结果记入审判、执行人员的执法档案,并和被评查单位、法官个人的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五、强化实效意识。实行月通报评析制度,每月对评查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同时建立部门协调制度,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评查小组及时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专题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对策,使办案人员正确办案,充分、有效地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的引导功能,提高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