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为确保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深入推进省高院“审判管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全面清理该院的积案,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执行环境,该院制定了具体的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此专项活动的目标是,凡是有执行条件的超期案件要全部执结,努力消除执行积案;严格执行期限规定,确保新收案件在期限内及时执结,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为实现该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基础。
活动方案明确了具体的范围和重点。范围是超过法定执行期限未执结的全部案件,包括中止执行、暂缓执行以及发放债权凭证而终结执行的案件。重点是已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未执结案件和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
活动方案还就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活动实施的其他事项进行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