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在本院开展的“审判管理年”活动中,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针对本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充分尊重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找准症结,发挥调解优势,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截止2011年5月份,本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撤率达到了100%,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为100%。建立了高效优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管理机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首先采用法官主持调解。在庭前、庭上、庭后分阶段多次组织调解,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由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化解双方的矛盾,消除双方的顾虑,化干戈为玉帛。
二、采用庭外和调。对于双方分歧不大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充分发挥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在庭外自行和调撤诉,有力地化解了纷争,节约了司法资源。
三、采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多方调解,让调解置于阳光下。针对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双方矛盾较深,邀请人民陪审员,当地德高望众的人士参加,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为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晓之以利害,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
通过以上措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部分均能以调解或撤诉结案,调撤率达100%,极大地保护了原、被告双方的权益,最大限度地弥补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使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量刑上得到了从轻处理。有力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消除了社会的隐患,杜绝了上访苗头,维护了一方的安定局面,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使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有机的统一。建立了以人为本,服务审判,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能力,提高办案效率和效果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管理机制。使我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质量明显提高,保障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与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