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加强审判管理年”重点工作以来,郾城法院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司法便民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专门设立便民诉讼服务大厅,由院党组成员轮流值班,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对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法院干警、专职诉讼引导员对需要咨询的当事人提出的各项问题认真负责的进行解答,杜绝了“冷、横、硬、推、拖”现象。
三、坚持案件流程管理,扩大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范围,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审理案件,杜绝了超审限案件,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诉讼效率。
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及时调解纷争,就地化解矛盾,以调解促进和谐。
五、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并协调法律援助中心对其进行司法援助。确保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实现。
六、坚持以案说法,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群众持居民身份证即可旁听,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指导群众行使好诉讼权利,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方案指导》、《风险告知书》等。通过送法进社区、学校、企业等活动,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具有影响的个案,普及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
七、设立投诉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所有收费项目一律公开,对于违反规定的干警进行严肃处理。
我院通过全体干警用“热心、细心、耐心、诚心、爱心”文明接待来访群众,真正把“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