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诉求探视权和增加抚养费等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采取“亲情调解”法,即法官以“孩子”为中心,加大调解力度,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其双方自觉履行父母应尽的义务;法官在庭前、庭审、庭后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解释工作,使当事人在以后出现增加抚养费、探视权等涉法问题时,能根据法律,以平和的态度相互协商解决,避免了另行申诉,也使未成年人的生活不受影响。从而依法保护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审结离婚案件 136件,调解结案的有102件,调解率达75%。调结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