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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的赔偿款真的不用申请执行就能领到了”

  发布时间:2011-05-16 09:28:47


    “俺的赔偿款真的不用申请执行就能领到了”,2011年5月11日上午,受害人袁圆圆从郾城区法院拿到122000元的赔偿款后高兴的说。

    2010年8月,袁圆圆驾驶摩托车带着8岁的女儿与相对方向王平川驾驶的中巴车相撞,致原告袁圆圆及女儿受伤,摩托车损坏。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王平川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袁圆圆不负该事故责任。经鉴定袁圆圆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2010年11月,袁圆圆及女儿将肇事车车主及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诉至郾城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8万余元。开庭前,车主应负担的赔偿款已先行袁圆圆母女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122000元。承办法官告诉原告等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会自动履行,主动把赔偿款打到法院的账户上,原告有点不相信,她问法官:“早听说打官司就怕执行难呢,真的不需要申请执行就能拿到赔偿款吗?”承办法官说:“等判决生效后,我打电话和保险公司沟通一下,告诉保险公司我院的账号,不久赔偿款就会打过来了”。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袁圆圆母女是郾城区法院交通事故案件理赔提示制度受益者之一。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让受害人拿到理赔款,该院民事一庭和各保险公司在工作上建立案件沟通协调机制,从2010年开始,实行交通事故案件理赔提示制度,即案件生效后,法官主动提示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将理赔款及时履行。

   “判决一旦生效,你们不用申请执行,保险公司会主动履行的。”承办法官在给该类案件当事人发判决书或调解书时就会及时提示。自2010年以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由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232件,履行赔偿款达1200余万元,自动履行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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