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法院充分运用“三个结合”推进巡回审判活动,深入工厂农村、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及时执行,同时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法制宣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案件巡回审判率达到60%以上,其中赡养、抚养、宅基等纠纷巡回办案率90%以上,使案件当事人足不出乡、出村就得到及时有效的审判服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一是巡回审判与调解确认结合。巡回法庭充分利润人民调解的工作成果,与非诉民事调解协议确认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对当事人达成的合议进行司法确认,使民间矛盾不必进入繁杂的司法程序就得到快速解决。
二是巡回审判与执行工作结合。除当庭履行的案件外,巡回法庭充分利用该院与镇乡居委会、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建立的协助执行网络,多方联动、协同配合,使已结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切实履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巡回审判与法制宣传结合。巡回法庭在处理案件的同时,适时邀请基层干部、社区群众旁听案件或参与案件的调解过程,在审理和调解的同时不失时机进行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为有效处理纠纷打下良好基层。(王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