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对青少年犯罪案件实行“亲情审判”。“亲情审判”旨在通过对失足青少年审判时和审判后的心理和感情进行干预,帮助青少年避免重新犯罪,早日回归社会。
该院要求法官在审判前,对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全面了解,掌握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在审判时,法官采取面对面谈心的审理方式,减轻青少年的心理压力,以宽松的氛围,让他们从内心认识到所犯的罪行;让青少年与其父母进行情感交流,从而唤起他们重新做人的勇气。同时,法官从挽救失足青少年的目的出发,抓住案件的主要矛盾深入调查,积极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在案件审判后,法官与失足青少年结成“帮扶对子”,帮扶法官定期到青少年家中走访,实时了解情况,针对青少年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及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
2008年,该院实施“亲情审判”以来,失足青少年再次犯罪率明显降低,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