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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区法院三项举措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9-10-10 08:36:58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漯河市郾城区法院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通过三项措施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该院上门立案、预约立案、邮寄立案98件,为弱势群体依法减缓免诉讼费1.98万元。

    一是强化便民诉讼措施。该院在立案大厅内设立法官服务台,实现接待、导诉、解惑和立案的综合服务功能。并通过上门立案、预约立案、邮寄立案等多项灵活多变的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二是推行优先办案制度。该院积极推行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办理制度,如拖欠民工工资及老弱病残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机制,坚持即收即审即结,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该院对弱势群体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

责任编辑:赵乐乐 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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