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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评议案件“大官”最后发言

  发布时间:2010-12-08 20:14:19


      为了进一步确立案件评议的民主、公正。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对合议庭评议制度出台了细化规则。

      发言顺序限定规则。以职务和资历为标准,无职务且资历最浅的法官最先发言;两人职务相同的,资历浅者先发言;两人资历相同的,年龄小者先发言;依此类推。审判长最后发言,因为审判长一般是合议庭中职务最高或资历最深之人,即便不是,其审判长的职务也决定其应最后发言。 

      心证展示规则。合议庭成员应当充分陈述理由,公开心证过程,禁止仅仅作出结论性意见,或者对他人裁判意见的简单同意或否定。心证是法官内在的推理、分析过程,形成一个判断,必然需要一个推理的过程。展示心证、陈述理由,是合议庭成员之间进行观点交流、相互修正的基础,是合议制度的题中之意,也是裁判文书能够充分说明理由、令人信服的前提,同时还是制约个别法官敷衍塞责的有力武器。

  表决效力延续规则。如合议庭评议的两个事项之间具有前后承接关系,后一事项的评议以前一事项的表决结果为前提,那么,在前一事项的表决结果已经产生后,合议庭对后一事项的评议必须受前一表决结果的约束。在前一表决中持有异议的合议庭成员,不得以此为由在后一评议中拒绝评议。

责任编辑:赵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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