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经过多年的选任培养和司法实践,在郾城法院三大审判领域,人民陪审员在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使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到实处,避免有些人民陪审员开庭时一言不发,“坐堂不问案”,只“陪”不“审”现象发生,郾城法院着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引导、提升素质、健全机制,使人民陪审员在调解矛盾纠纷、监督司法活动、推动司法民主、促进公正廉洁等方面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活动,使正当的人民陪审活动得到制度保障,使不负责任的“陪审”行为受到遣责和追究。
二是加大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使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经常化、系统化,要通过培训,一方面引导人民陪审员认清法律地位、正确行使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不断地为他们充电,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司法能力。
三是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落实人民陪审员待遇,该给的补助要及时到位,让其享受平等的培训机会,引入竞争机制,积极与人大沟通,使“能者干、庸者让”,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