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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妥处涉老案件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发布时间:2010-11-18 10:39:05


针对老年人维权难的现状,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老有所乐”。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受理涉老案件125件,审结125件,其中102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为老年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万余元,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特色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推行电话口头起诉、法官预约立案、对手续齐全的案件可以由基层法庭即时立案受理,对交通不便且案件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开展巡回审判。

    做好判前释法,实行“温情裁决”。该院给举证能力较差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引导和援助;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以宣传、教育为主,讲究调解艺术,加大调解力度,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给家庭成员以“温情裁决”。 

    开展回访帮扶,延伸法律服务。该院对赡养纠纷等涉老案件的老年当事人定期回访,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对一些特困家庭,审判人员及时与村社、乡镇干部及民政部门协调,提出司法建议,真正解决被赡养人的实际困难,让其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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