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郾城区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现状
郾城区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设在立案庭,立案庭共有2名为司法统计人员,其中一人有审判职称,均为兼职人员,主要负责司法统计信息的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的发布,统计分析文章的发表。现在配有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刻录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配备专职的司法统计员,司法统计员通常身兼数职,难以安心、专心、细心地做好司法统计工作,缺少深层次调研,使司法统计的潜能无法充分发挥,导致该项工作质量和效率得不到有效提高。
(二)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司法统计工作不是简单的数据加减,而是一项精密、细致的工作,只有具备吃苦耐劳和默默无私奉献精神的人才能胜任,好高骛远、华而不实的人是无法从事这项工作的。另外,一般认为司法统计人员不是直接搞业务的,升迁培养的机会固然要少于业务庭工作人员,因此导致了一些优秀的司法统计人员心理上的落差,进而造成了人人都不愿到司法统计岗位上工作的局面。
(三)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统计人员都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专门的司法统计培训,多数电脑操作不熟悉。
(四)现有司法统计软件自身问题,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该软件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有的数据核对关系存在错误或者应存在核对关系的却没有进行设计,增加了司法统计的难度和工作量。司法统计系统本身设计存在的缺陷,致使司法统计数据不够真实。司法统计系统的案由与立案系统案由不完全一致,久而久之,将导致司法统计系统数据严重失真。
(五)司法统计缺乏规范的检查制度。司法统计结案数据都是由各相关庭室上报至司法统计员,有的案件本来2月份已结案,因为承办人未及时报表,可能拖至12月份才将结案卡报至司法统计员,从而导致各月结案统计出现差异。各庭室报表方式也不尽相同,有点直接由信息表生成统计报表,有的则手工填制报表。
三、关于改进司法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加强对司法统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我们建议将司法统计培训作为初任法官培训的内容之一,因为:其一,司法统计工作本来就属于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部分,且可以用统计手段来分析各类案件的发案趋势和特点,并以此来指导审判实践。其二,当司法统计人员因特殊事由不能完成统计工作时,可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临时替补,这可以确保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是要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确保统计工作连贯高效。不仅要选派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到位、工作作风严谨、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到司法统计岗位,还应当保持司法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统计工作的连贯高效。
(三)建立奖惩并重的考核机制,不仅对在司法统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不断增强司法统计队伍的疑聚力。还要注意对司法统计人员的培养,对一些司法统计工作搞得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统计人员要及时提拔重用,充分调动广大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对司法统计数据的稽查,要加强对司法统计数据的跟踪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同时,防止个别庭室为了提高当月结案率而错报、瞒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