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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执行案件巧借外力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0-11-16 09:17:13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巧借外力促和解, 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在社会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下,郾城法院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56%,实现了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借助当事人亲朋好友之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一些当事人往往由于一时之气,不愿意让步。对此,承办法官先做通当事人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然后再请其做当事人的劝解工作,促成和解。

    二是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之力。当事人由于工作关系,往往能听进去单位领导的劝解。承办法官主动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沟通,请其协助去做当事人的工作。

    三是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之力。到当事人所在地执行案件时,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员参加,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及时有效化解纠纷。

    四是借助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之力。针对涉及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案件,通过主动向党委、政府、人大汇报,积极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促使当事人自觉依法履行义务。

五是借助社会法官之力。社会法官都是当地德高望重、具有影响力的人物,借助他们的力量去做工作,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任编辑:赵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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