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每年都要审理相当一部分交通肇事案件,但由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对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丧葬费用不予支持,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都是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就同一案件分别通过不同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给民事调解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致使许多本应该能调解结案的案件无法调解,不仅不利于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也不利于最大限度减少纠纷,增加社会稳定和谐因素。
针对这种情况,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大胆创新审判调解工作机制,决定由审理刑事、民事案件主审法官共同联手调解,通过从刑事、民事两方面相关的法律规定,分别对当事人释法说理,而且选择最有利于当事人利益进行引导,消除被告人担心赔偿后,得不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影响到刑事量刑时得不到充分考虑的顾虑;同时破除被害人家属为了得到更多赔偿而以被告人被关押为由漫天要价。使当事人能正确地认识案件,衡量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正确地面对案件审理,让矛盾在庭上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6—11月,该院刑事、民事案件主审法官共同联手调解交通肇事案件8件,调解成功8件,调解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