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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存折”骗钱3万 被判入狱悔时已晚

  发布时间:2010-11-10 09:57:11


骗子赵某利用假身份证开设同名存折,以介绍生意为名将真假存折掉包,骗走3万元,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 000元。

2010512,被告人赵某伙同李某(另案处理)预谋后到漯河市进行诈骗。李某以介绍生意为名找到在漯河市建新路市场卖鸡子的王某,假称市建委要买他5000只鸡子,并让李某在漯河市建委冒充主任骗得王某的信任。赵某以单位预付定金为由让王某在中国银行开设一帐户,待王中某立好帐户后,来某以查看存折帐户为名用早已准备好的王某同名存折将其更换,赵某又以查看王某是否有经济实力为由,让其在存折上存入人民币30000元,后李某利用银行卡将该人民币30 000元迅速取走,并与赵某分得。案发后,赵某退还赃款5 000元。

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的方法,伙同他人骗取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赵某积极退还部分赃款,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之意,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判被处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 000元。

 

责任编辑:赵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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