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为进一步落实公民司法知情权、参与权,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和监督权,郾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认真安排部署,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组织落实人民陪审团制度,同时率先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活动。
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了原告郾城区沙北街道办事处石槽赵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服被告漯河市人民政府为第三人王大学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案,庭审活动秩序井然,有序进行。双方就该宗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展开激烈辩论。鉴于该案社会影响广泛,经领导研究决定,我们邀请9名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陪审团成员的确定是在开庭审理前在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而定,从地域、身份、职业、学历、年龄保证了陪审团成员广泛的代表性。并在开庭前将有关案件材料发给每个陪审团成员。庭审结束后,所有陪审团成员围绕庭审情况,纷纷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并感言到:没想到我们有机会参与、体验到法院庭审案件的全过程,这样的零距离接触司法审判让我们亲身感受到了法院审理、裁判案件真实情况,探求案件事实的真相真的是裁判公正的终极追求。
人民陪审团制度的贯彻落实,是我院继裁判文书上网、创建社会法庭后在司法民主方面推进的又一新的举措,为深化司法民主的领域,进一步加速司法民主进程奠定了坚实的步伐。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依靠人民群众监督和支持实现司法公正,契合了人民司法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