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郾城法院强化“三个监督”促进司法廉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郾城区法院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的工作思路,注重教育,强化“三个监督”,不断培养法官廉政意识,有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一、完善内部监督。每年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法官干警向院党组承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建立干警廉政档案,行风监督栏,廉政文化墙,聘请司法监督员,在业务庭室任命5名党风廉政监察员,对新提拔的1名审委会委员和3名基层法庭庭长副庭长进行廉政谈话,15名中层负责人在年初向全院干警述职述廉,制作“五个严禁”、“十条禁令”警示桌牌38个,做到时时学习,时时提醒,发放案件廉政监督卡1349份,在全院构建了大纪检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监督案件的调查反馈、接受质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开展座谈交流,新任干部向人大表态,及时向人大汇报法院工作。对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主动向人大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庭审或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将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廉政建设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既获得了人大的理解与支持,也促进了法院队伍整体的作风廉洁。
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发放征询意见表,邀请监督员参加该院活动,向他们提供法律法规、系统纪律等,帮助他们了解掌握法院相关情况,便于行使监督职权。做到关口前移,案子办到哪里,纪检监察就跟到哪里。形成了主动监督与自觉监督并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互动的良好格局。
连续六年来,郾城法院没有一名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责任追究的,2008年、2009年连续被省高院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