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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案件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25 08:44:15


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探索和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采取四项举措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成立刑事少年庭。由于未成年人心智还不够成熟,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今年五月份,郾城法院正式增设刑事少年庭,选派有亲和力的优秀女法官、有丰富经验的老法官和熟知青少年心理的干警组成,根据未成年人案件的不同特点,从办案小组成员中指定专人办理。

二是增设“圆桌审判”。在常规审理程序基础上,实行圆桌审判,从而弱化法庭的威严,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同时在庭审后,由法院、及公诉机关根据不同案件特点结合其家人,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原因、案发背景等进行深刻剖析,形成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合力。

三是坚持快诉快审、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未成年犯罪案件,加快办案节奏,尽量缩短审理期限,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同时,深刻剖析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社会危害性。对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具备有效帮教条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对不宜适用缓刑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要求尽量坚持教育为主,予以从轻处理,从定罪量刑上体现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

四是实行案后回访帮教制度。与法院、团委、妇联、学校、社区、家庭共建预防网络平台,实行案后回访帮教制度。对判决生效并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调查,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特点调查研究,采取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相结合,防止未成年犯罪人员再次失足。

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理未成年人案件34人,促成开展“圆桌审判”3次,对3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并对其进行了案后回访帮教,没有发生再次违法犯罪现象。

责任编辑:赵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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