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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法院推行阳光审判 提升效能建设水平

  发布时间:2010-10-22 08:27:26


郾城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审判和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按照“最大限度的方便服务对象、最大限度的简化办案环节、最大限度的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的追求办案效果”的原则,强化阳光审判,深入群众,就地审判,增强透明度。目前已巡回审判393次。

二是按照省高院《关于在刑事案件庭审活动中全面推行量刑答辩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案例指导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对相关刑事案件,在法庭辩论阶段,组织控辩双方就定罪和量刑问题展开辩论,主审法官充分参考量刑答辩意见和建议进行定罪量刑,切实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是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主动邀请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审判执行工作现场,并由他们现场对法官的执法情况给予评判打分,提高法官规范执法的意识。

四是继续实施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出台《关于实行裁判文书上网的补充规定》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出现的问题及不足及时进行了改进,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的途径和渠道,使司法活动更加公开和透明。同时开展网评法院活动。对河南法院网及其他相关网站的网民贴子,及时回复,进行判后释法、答疑,截止目前共回复网民贴子11个,网民满意率100%。

五是实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洁执法监督卡等,公开审判程序指导当事人正确诉讼向社会公布干警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的监督举报录音电话和电子邮箱,将干警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从基层人民群众中海选3万名人员,建立人民陪审团成员库,参与六类案件的庭审,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司法活动中来,从而达到确保司法公开、监督法院工作的作用。

付秀霞  乔楠 


责任编辑:赵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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