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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子酒后泄私欲 正义父送其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0-09-02 08:30:08


日前,郾城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强奸少女案件。被告人的父亲马铁军在得知自己的儿子犯下大错后,非但没有包庇袒护而是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使这名失足少年因终因自首被法院减轻处罚。

20091110晚,马连与同学孟露等人相约在一酒吧聚会,同学相见,甚是高兴,不知不觉,房间已是满地酒瓶。醉眼朦胧的马连看到年长自己一岁的同学孟露如今是那么漂亮、大方,顿生爱意,趁着酒劲他拉着已有些微醺的孟露,向她表白自己的爱慕之情,请求她跟男朋友分手,和自己谈恋爱,没想到竟被孟露一口回绝。

吃了闭门羹的马连恼羞成怒,心想我哪一点不必张飞强,我得不到你的心,我一定要得到你的人。于是,酒后,马连乘坐出租车将已是酒醉的孟露带到漯河市郾城区一家旅社,开了一间房后,将熟睡的孟露强奸。第二天早上,孟露醒来发现自己光着身子和马连躺在一起,意识到自己被强奸了,便哭着斥责身边的马连,此时的马连并没有因为酒醒而理智起来,反而不顾孟露的反抗再次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因害怕事情败露,马连将孟露困在“来客”旅馆,用语言威胁她不让其出门,并于期间又强奸孟露一次。

直到13日上午,马连的父亲在其同学的帮助下,终于在该旅社找到了自己的儿子和被害人孟露。当了解到两天来儿子的所作所为,马铁军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为了挽救儿子,为了儿子的前程,他毅然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不是帮儿子开脱罪责,也不是劝其逃跑,而是让其投案自首,严厉地批评教育马连之后他用手机拨通了110

事发之时,马连年仅15周岁。

郾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连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她人发生性交,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马连作案时未满16周岁且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予以减轻处罚,以被告人马连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责任编辑:赵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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