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在一起喝酒本是联络感情的方式。今年20岁的张东,却因交友不当,被所谓的“好友”灌醉后,“好友”将其家中财物拿走。
20岁的张东是郾城区黑龙潭乡人,是同龄人羡慕的对象。张东的父母是乡里有养猪专业户,由于近两年以来猪价的居高不下,张东的父母赚了个盆满钵满。因为太忙的缘故,张东的父母平时住在猪场,孤单的张东和同村的刘飞、陈雷成了好友。刘飞和张东、陈雷经常在一起吃饭、玩耍,也经常住在张东家,让张东万万没想到的是,刘飞、陈雷在和他做朋友的同时,也看上了他家的财产。
2009年12月16日,刘飞和陈雷请张东在丁湾一家饭店吃饭。预谋好的刘飞和陈雷在酒桌上一唱一和,很快将张东灌醉,喝醉的张东被两位好友送进了附近的一家旅社,趁张东熟睡之机,刘飞、陈雷二人拿走了张东随身所带的家中的钥匙。拿到钥匙后的刘、陈二人火速赶往张东家盗走其家的小麦18袋、玉米6袋。
酒醒后的张东回到家后,发现家中的粮食不见了,门窗却完好无损,于是就报了警,警方很快将刘飞、陈雷二人抓获。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刘飞、陈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刘、陈二人归案后,他们的父母主动找到张东的父母退回其被盗的小麦和玉米。2010年5月15日,郾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判处刘飞、陈雷二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在审判的法庭上,张东、刘飞、陈雷三位昔日的好友,互相打量着,心中的滋味在各自的心里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