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九年前扎伤他人外逃,九年后被抓获伏法的案件。
家住郾城区某镇的蒋营晚上喜欢和同村的几个牌友打牌娱乐。2001年12月17日晚上7点左右,蒋营和往常一样来到村里的代销店内打牌,见同村的吕毛、吕亮和吕周都在,寒喧过后,四个人开始打扑克。很快四人就进入了状态,蒋营无意中看见吕周正从牌堆里偷偷的拿牌,“太缺德了”蒋营对着吕周大叫嚷,吕周也不甘示弱的同蒋营吵闹起来。争执中蒋营和吕周撕打在一起,吕毛、吕亮见状忙将二人拉开,劝吕周回家,怒火未消的蒋营顺手从供销店内拿起一把剔骨刀,追上吕周照其身上就刺了一刀,吕周随即倒在地上。蒋营见状连夜逃走,村民报案后,公安机关将蒋营列为网上逃犯。
2010年3月15日11时,南阳市刑警队的民警在巡逻至南阳市卧龙大桥时,看见一男孩骑一辆摩托车,形迹可疑,遂对其核实,该男子正是蒋营,为网上逃犯,立即抓获蒋营。
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蒋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蒋营对致伤被害人吕周后不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外逃长达数年,应当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判处:蒋营有期徒刑六年,赔偿吕周各项费用12033.55元。宣判后,蒋营悔恨的对家人说,早知有今日,当初应该去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