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 “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切实做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郾城区人民法院切实利用审判职能,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法律宣传。选择典型案件,深入社区、城中村、学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进行法制讲座教育,加大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思。
依法维护权利。 刑事审判业务部门审理涉及以妇女儿童为侵害对象的暴力性犯罪以及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案件中,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予以有力打击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民事审判业务部门在审理离婚、抚养纠纷案件,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等方面依法给予照顾。以“四个保护”即全面保护、特别保护、优先保护和延伸保护为原则,切实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切实利用合议庭职能。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组成专门的刑事和民事合议庭,集中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从人民审判员中选择在妇联干部、教育工作者工作的人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在审判权过程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等工作,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