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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四项措施强力推进“一村一法官”活动

  发布时间:2010-06-17 11:02:21


为进一步深化“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面推进法院司法能力建设,着力转变不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思想观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推进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郾城法院四项措施强力推进“一村一法官”活动。

一、抽调力量,全面进驻。为开展此次活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一村一法官”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9个驻村工作队,由具体分包各乡镇的党组成员兼任工作队长,副队长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同时抽调81名干警进驻9个乡镇(街道)的197个行政村,落实“一村一法官”联系制度,实现警力下沉,确保全区所有行政村均有法院干警入驻联系,同时开展访民问安活动,每个工作队员每月入村工作时间不少于4天,走访农户不少于50户。

二、走访调研,摸底排查。结合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法官回访当事人”活动,积极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重点对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混乱地区、违法犯罪高危人群进行“拉网式”排查,最大限度地排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和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区、乡镇(街道)、村(居)、组四级排查网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制定调处方案,责任到人;落实社会不稳定因素统一受理工作,调解各类纠纷,协调解决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三、配合联动,集中整治。通过对治安乱点、治安混乱地区和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依据搜集线索,各驻村干警和乡镇、村要相互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重点做到七治:治乱、治霸、治偷、治抢、治邪、治赌、治毒。对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快审快判,确保打击效果。同时建立“三调联动”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把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一村一法官”活动结束后,各驻村干警要和所驻村结对子,建立长期联系点,并适时开展驻村工作“回头看”活动,防止反弹,不断巩固和深化“一村一法官”活动成果。(王建立)

责任编辑:赵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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