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郾城区法院针对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资源优势,加强对民调组织的指导。
一是积极指导民调组织建设,协助基层组织选配党性强、法律水平高的同志充实到民调组织中,帮助建章立制。
二是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讲授与农民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析常见民事纠纷的特点,帮助人民调解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三是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庭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其业务能力。
四是实行巡回指导制度,定期深入到各乡镇,帮助当地民调组织解决在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听取案件汇报,对违法调解进行督查纠正。
上述措施,不仅提升了基层调解组织的综合调解业务能力,而且也及时有效地缓解了法院在调解工作案多人少的压力。截止8月20日,据不完全统计,该院今年委托或指导各类民事民调组织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各类民事案件共156件,调结156件,调结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