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高置的法台,没有庄严的审判席;不敲法槌,法官们脱去法袍,与诉讼参与人围桌而坐,明辨是非,庭审在“拉家常”中进行。2月2日下午,一个新颖的审判在郾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了,这就是在漯河市法院系统刚开始推行的“圆桌审判”。
在该案中,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十分尖锐,长时间难以达成和解协议,再加上均为外地人,来回奔波应诉十分辛苦,郾城区人民法院主管刑事案件的郭院长得知这一情况后,亲自主持了这一案件的审理工作。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得知原告因远离家乡生活困难,郭院长当场拿出300元钱给予帮助,原告感动的连说“谢谢”!
诚恳的态度、温和的语调和通俗易懂的感化语言,寓教于诉,通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最终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