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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郾城区法院行政案件协调近七成

  发布时间:2009-11-25 09:05:49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在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强调协调意识,将协调机制贯穿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积极运用协调机制化解官民矛盾。

    该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首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定期走访有关行政机关,宣传行政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提出司法建议;其次是把行政协调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坚持一般案件尽力调、特殊案件全力调、矛盾易激化的案件重点调,并且形成以法院为主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行政协调网络,采用党政支持协调法、借助力量协调法、换位思考协调法和利益平衡协调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全方位协调;第三是强化协调责任,规定一般行政诉讼案件由合议庭主持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庭长、主管院长协调,尽最大努力协调成功。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6件,审结66件,结案率100%,其中经协调后当事人撤诉44件,协调率达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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