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孟庙法庭辖孟庙、商桥、李集三个乡镇,辖区面积160余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6万余人,属于城郊法庭。自2022年“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来,孟庙法庭强化诉源治理,辖区案件逐年递减,法庭注重调解化解纠纷,实质性解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2年2月孟庙法庭被中共漯河市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授予2021年度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2023年2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且是迄今为止漯河市唯一一个被省高院命名的“枫桥式人民法庭”,2024年3月被中共漯河市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授予2023年度漯河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
为发挥优秀人民法庭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实指导调解职能,提升人民法庭建设和工作水平,2024年5月22日上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市中院副院长吕琪、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庭长一行到郾城区法院孟庙法庭开展“人民法庭观摩”活动,郾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军黎陪同观摩。此次活动还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孟庙法庭是全省首被批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法庭,观摩团一行参观了法庭诉讼服务窗口、审判法庭、调解室、廉政文化走廊、餐厅等办公生活场所,赵军黎院长就孟庙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质效指标、调解工作及诉源治理等情况向观摩团进行了汇报。
王晓东院长充分肯定了郾城区法院孟庙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思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孟庙法庭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实质性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和桥头堡的作用,强化诉源治理,争取把矛盾消化在诉前,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