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志愿者前往李集镇李集村开展《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进农村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村民广泛宣传《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条例》细则,介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上来,自觉养成文明习惯,提升文明素养,对不文明行为主动进行制止,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为做好《漯河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发挥《条例》对群众文明行为的规范、引领作用,郾城区法院要求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全面了解文明行为规范,从自身做起,发挥好文明先行示范作用。并开展常态化宣传,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官方网站、电子滚动屏、微信微博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条例》内容,促进《条例》全民知晓、全民认同、全民践行,在辖区内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