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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区法院关于 规范“帮圈文化”查处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25 11:55:15


    为规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帮圈文化”经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查处党员干部五类“酒局圈”。以同乡会、老乡会等名义组织的“酒局圈”;以同一系统工作为由组织的“酒局圈”;以校友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形式组织的“酒局圈”;对口联系、协调工作、解决困难等名义参与关系不清的商人组织的“酒局圈”;以兴趣爱好趋同为由,以球友会、以牌友会等形式组织的“酒局圈”。

    二、查处自查、承诺过的党员干部存在“酒局圈”问题。

    院全党员干部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遵守“帮圈文化”承诺,充分认识“帮圈文化”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收好防线,履行承诺。

    三、查处宣传教育和引导无果的党员干部。每位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教育,反思反省,防微杜渐,经得起各种诱惑,自觉远离和抵制“酒局圈”,对宣传教育引导无闻,触碰红线的。

    以上规定,被职能部门督察发现,严查快办、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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