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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12-25 11:52:03


    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如下:

    1. 履行协助职责。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人民法院监督工作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和执纪问责任务,积极协助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随时了解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经常向院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党组当好参谋助手。

    2. 加强决策监督。通过参加和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和会签,对重要干部任命进行前置性把关、对相关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等方式,加强对本院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督促本院党组及其成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 加强办案监督。认真落实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对审判业务部门廉政监察员的工作指导,将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与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法院干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廉政制度落实,坚决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

    4. 突出监督重点。将法院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努力探索派驻纪检组对同级法院党组特别是党组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监督检查、函询约谈、案件评查等方式,对法院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实行全面监督,督促法院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5. 拓展监督视野。积极探索对法院干警业外活动实施监督的有效方式,不断加大对法院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力度,及时查纠法院干警在业外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督促法院干警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6. 严肃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把查处法院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和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案件作为查案工作重点,尤其要严肃查处利用司法潜法则获取不义之财以及在办案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有效遏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7. 改革查案机制。健全查办腐败案件要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工作机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法院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同级纪委和上级法院监督部门报告。

    8. 加强线索管理。进一步完善上下级法院举报网站联网运行机制,规范举报受理、线索核查的工作流程,明确对举报线索进行初核、立案、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的处置标准及处置程序,防止线索处置随意化。

    9. 坚持抓早抓小。牢固树立“严惩小恶,以戒大恶”的办案理念,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对干警发生的轻微违纪行为,要采取责令检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使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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