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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炎炎烈日下,扣押宝马车

  发布时间:2018-07-31 08:36:43


    2018年7月25日,夏日炎炎,骄阳似火,忙碌了一上午的林法官刚刚准备午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林法官,你快点来,我找到了吴某某的宝马车。”周某某迫切地在电话中说到。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带领干警赶赴现场,在炎炎烈日下成功扣押宝马车一辆。

    周某某诉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吴某某向原告偿还本金830000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吴某某未履行判决书明确的义务,遂周某某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多次传唤,吴某某拒不到庭,经查控吴某某名下有一辆宝马牌轿车,7月25日,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吴某某的车辆在某某小区出现,执行法官迅速带领干警赶往该小区,并联系专业拖车,依法将该车辆查封扣押,等待下一步的财产处置。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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